我的生活日記




她放出內容,聽到進入旅社房間那一段,只聽到我大喊,『你們別想裝警察來對我仙人跳』的一句,其他都是無關緊要的碰撞哀號聲,還有,她在浴室內對著外面的同事,呼喚回答的內容……

『我被他困在浴室裡面,不過已經解困了!你們不用進來救我,快叫同事們支援,把他攔住!』我聽到她對她的同事這樣說。

我這一聽,便知道她真的恨死我了,她決不會放過我的,連在浴室內還沒脫困都想抓住我。

接下來,都是整理後他們之間的對話。聽得出,她否認我有對她作任何的傷害,她說在逮捕的過程中,被我掙脫踢撞了幾下,沒有大礙。

畢竟是處女,那好意思告訴同事被我污辱的事呢?她只是說被我踢傷,所以走路有些不方便,掩飾了被我開苞走路不方便的事實。

聽到這裡,她的眼神有點迷惘,看著遠方,我不知道她在想甚麼。

過了一會兒,她好像下定了決心一樣,把她一生中的第一個男人;我這個莫名其妙,突然便成為她老公的男人,移送地檢署。趁檢察官還沒下班,就把我送地檢署了。

我真的很悲憤,我怎麼求她都沒有用,我如果沒有被收押的話,我一定要報復她!

到了地檢署,檢察官看了筆錄,也問我不少話。

我一直堅稱是跟女網友碰面,並沒有援交,我也不知道她們是警察的身份,加上錄音內容對我有利(當然對我不利的早被我洗掉了),何況我一直說誤以為是仙人跳,是遇到了壞人,我想逃跑才攻擊的。

「你運氣很好,既然他們也沒提傷害控訴,當然妨害公務的部份,是罪證不足,所以我們就不作出起訴處分了,當庭放!」檢察官笑笑的對我說。

關於性侵害的部份,她沒提,我也堅決否認有何不軌,所以,我被放走了。

走出官署,我趕緊找個鎖匠,複製了整串鑰匙,然後買了幾顆安眠藥和四條童軍繩,一個黑眼罩。

我趕回旅社,把鑰匙拿給櫃台小姐,我騙她們說是在302號房門口撿到,可能是該房的住客所掉落的。

我走到對面等待,我猜,等她下班回家找不到鑰匙,她可能會回頭來賓館找,她可能以為在打鬥中掉落了。

果不其然,約九點的時候,看見她搭了一輛計程車回來賓館查問,她拿回鑰匙後離去,我也趕緊攔車跟蹤她,果然是離分局不遠的一棟出租公寓大樓,她下車走了進去。

我在大樓對面觀望,不知道她住幾樓、幾室。

我到文具店買了個牛皮紙袋,走進去對管理員說:「我是何麗玲警官的同事,拿公文要給何警官。」

「她住在七樓的706室,我幫你通知她。」那位老管理員誤以為我也是警察,就告訴我說。

「不用,我拿上去給她就行了。」我趕緊跟他說。剛好有電話打來,管理員忙著接聽,也就不再過問我了。

搭電梯直接上到七樓,我已經知道她住那一室,所以我故意走到對面去。

看到她浴室的小窗燈亮著,隱約可以看到,好像有人在浴室洗澡的樣子。

我拿著複製的鑰匙,小心翼翼的打開她的房門,我確定客廳沒人,那是一房一廳的小套房,還有一間小廚房,可能專門出租給單身的房客用的。

我很緊張的走了進去,發現房間佈置得很典雅,有股淡淡的清香。

她正在浴室中洗澡,桌上有杯水,好像還沒喝的樣子,我把一顆安眠藥的粉末投入,看看粉末融化了,就趕快躲到她的衣櫥內,用她的衣服遮蔽住我的身軀。

我從衣櫥的縫隙往外觀察,她洗澡洗的很久,大概認為我今天把她純潔的身體弄髒了,她要不斷的清洗,想把今天的污辱清除掉。

我躲在衣櫃裡,心臟跳的很快,我很緊張怕被發現,如果我被發現,可真的死路一條了。

衣櫥內她的衣物有股淡淡的香味,化解了一些我的不安,好像被她擁抱住一樣。我把她的衣服,當作是她一樣的想像著,滿足了我的幻想。

等了很久,終於看到她穿著睡衣走出浴室,我想今天她忙了一整天,又遭遇到如此的打擊,一定累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