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刑法課




陳湘宜不甘示弱,站了起來想扭扭腳踝熱熱身,準備要耍狠踢人了,才發現自己今天穿的是窄到不能再窄的短皮裙,臉上不禁微微變色,轉過頭來與我四目相對露出一副「害啊」的臉。

媽的,妳平常一天到晚炫耀自己智商185,今天怎麼一直出包啦!

陳湘宜沒了分寸,半個身子藏到了我背後,拉拉我的衣角問道:

「怎麼辦?」

因為平常有預習課程,我想現在應該是很適合的複習時候,所以我只暗暗問了她一句:「社會法益和身體法益哪一個比較重要?」

「這個很難說,一般是社會法益重要。」

不過我覺得,為了維護風化等等抽象的社會法益,而讓自己身體遭受到實質的傷害,似乎有強人所難的質疑,於是我心中一橫,把想好的自保方式施展了開來。

根據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阻卻違法事由: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現在那群不良少女打算侵害我們是事實,我是「單純」為了防衛;既有防衛意思又準備進行防衛行為,嗯,刑法上是對我不能進行任何非難的。

於是我咬咬牙,釦子一解、拉鍊一拉,便把褲子在一秒間脫下,露出我因剛剛的氣氛而勃起、至今尚未疲軟、昂然而立的陰莖。

「變態啊!」不出我所料,不良小幫派的形成,往往缺乏堅決的道義和休戚與共的感情,一看到我彷彿變態般的行為,除了罪魁禍首外的7個少女已經半掩著面逃之夭夭;而那引起今天整個事件、萬惡罪魁的那個少女,彷彿怕先跑了會丟臉似的,惡狠狠地撂下一句:「沒關係,我現在就去叫我男朋友來,等他到,我叫他打死你這個死變態!」

靠,現在用這賤招嚇跑了她,等等她男朋友來了,不就更要把我打個半死?我心一急,心想:一不作、二不休,不可能讓她去搬救兵。於是便主動奔上前去,一把將她按倒。有人不禁要問,現在推倒她,防衛時點會不會太早,還防衛時點咧,再晚一步就是我的死點了啦!

照理來說,如果是要用正當防衛的情況,必須要考慮到使用手段的衡平;也就是說,不能為了保護一個小錢包砍死搶匪。不過這邊有學者提出不同見解,有興趣同學再深入研究吧。

我心忖道,現在不讓她去找她男朋友搬救兵,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她綁住,頂多祇是犧牲她的自由法益換取我的身體甚至生命法益,不過現在沒有繩子;於是我又想,把她打個半死或把她腿打斷!不可能的,我是那麼憐香惜玉的人,難道只能放任她去求救,眼睜睜看著我和心儀的老師的性命遭遇到不幸?

唉,我遭遇不測是其次,怎麼捨得讓如花似玉的陳湘宜被圍毆,甚至更下流的對待呢?為了保護心愛的人和我自己的生命,我決定用過當的手段來防衛我的權利!

於是我心一橫,顧不得正在掙扎著的少女是怎麼地捶打我,便自顧自地去脫她的七分褲,接著又試著去褪下她的白色丁字褲。哇,白色小丁的尖端正嵌緊她的肉縫,大半塊大陰脣和既黑又捲的陰毛都已被擠出丁字褲,看起來真淫亂。

「喂,你幹嘛!」身後的陳湘宜看到我的不法舉動,也驚訝地大叫。「老師,讓她跑走了叫她男朋友來,我們就死定了,妳也來幫我按住她。」於是六神無主的她也不知道我要幹嘛,只好乖乖來幫我按住了那少女。

多了一個幫手,三兩下那少女便被我剝個精光,只有B罩杯左右的可愛胸部上微凸的小乳頭,正因為害怕而微微顫抖;隆起的陰阜下,一道被大陰脣夾緊的細縫也因大腿緊閉而夾得更緊,彷彿怕我對她再進一步的侵犯。

「這樣她就不能去搬救兵了。老師,你說我這樣符不符合正當防衛的要件?」

「好、好像有。」慌亂的陳湘宜只是隨口應著,我看她遇到這大場面,大概也無暇思考學理上對正當防衛的種種爭議了吧。

不過那少女真是不知好歹,我本來只想剝光她,讓她行動不便,好讓我和老師能脫身,她竟然還撂下狠話道:「沒關係,我一樣能打手機給我男朋友叫他打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