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刑法課




「我、」蘇迎貴還想說些什麼辯解,審判長卻怒道:「希望辯方律師注意自己的言詞!」

「我什麼都還沒說耶!」蘇迎貴還想接話,審判長又怒道:「蘇迎貴,你他媽雜碎!你光開口就令人作嘔!」引來整個法庭的鬨堂大笑,逼得蘇迎貴只好將一股冤氣往肚子裡吞。

顏家儀恨恨地向著陳湘宜質問:「妳這樣做對妳有什麼好處?妳曲解法律妳一樣犯法!」

陳湘宜攤了攤手,笑道:「我無所謂,我曲解法律頂多罰款三千〈沒有這條法律,只是為了順口〉;」接著陳湘宜又突然正色,惡狠狠地道:「你趁機性交,起碼要在牢裡被中出三年!」

「被告乘機性交罪成立;被告雖為初犯,卻毫無悛悔之意,且惡性重大,本庭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禠奪公權10年。看來你趕不上接著兩屆的立委選舉了。」

「今天我們講各種犯罪類型。一個月前講過作為犯與不作為犯,現在補充其他的犯罪類型。」今天的陳湘宜大概是因為10月多的天氣還蠻熱的,一身隨性的打扮,只穿了件白色T-shirt搭配下半身紅色牛仔褲,還戴了一副黃色的有色眼鏡,看起來隨性中帶著時髦。

「一般而言,多數刑法分則中規範的犯罪類型都是『狀態犯』,意即犯罪行為侵犯法益〈法益指法律保護的利益。例如:身體法益、生命法益、性交的自主權也是一種法益〉的瞬間,犯罪即完成。簡單的說,例如:我們課堂上常常示範的強制性交行為,只要男女或男男、女女一方並沒有性交的意願,而雙方性器官接合的瞬間,強制性交罪即為成立,也有人稱狀態犯為即成犯,但亦有學者區分即成犯與狀態犯的概念,有興趣的同學再深入探討。」

「相對於狀態犯的是繼續犯。繼續犯必須行為人放棄犯罪之實施,犯罪之違法情形才會中斷;換言之,它是必須行為人持續進行犯罪行為或維持違法狀態,才能看出它的犯罪特徵的。講這樣會不會太快?」

豈止太快,我看全班已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同學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了。

「那沒辦法了,既然多數同學聽不懂老師說的,那請小平出來示範囉。」說著陳湘宜也除下了眼鏡。啊,我看今天的上課內容應該扯不到示不示範的啊,怎麼又有我的份?不過既然是跟心儀的陳湘宜示範,那就怎麼樣都無所謂啦,於是我欣喜地正要起身走向講台。

「老師,我抗議!」只見一位男同學長身而起。「老師,為了增進學習效果,我也想要親身體驗課堂示範,不要每次都是小平。」待他說完,其他男同學也大聲鼓譟:「是啊,是啊,每次好康的都是他,哪有這麼好的事兒!」

上到現在第6堂課了〈其實我已經忘記第幾堂了〉,這還是第一次有人要跟我搶首席助教的位置,我一時也不知如何是好,尚未站直的身子又縮回了座位上去。

我定睛一看,那位男同學竟然有190cm高;而且看到今天陳湘宜穿得那麼時髦,也已經拿下了眼鏡,正待褪去上衣,想必今天也要『身教』一番,那男同學的褲檔竟然已經高高隆起。雖然隔著一層牛仔褲,但我估計那根肉棒不加頭絕對有20公分長,直徑就更不用說了,可能比7-11賣的大亨堡還粗上一圈。

陳湘宜也想不到突然有人自願取代我的位置,一時也只好故作鎮定道:「同學說得也有道理,那,那,今天就由老師和你示範。」說完她才看到那同學隆起的胯下,不免發出輕聲驚呼,接著臉頰也瞬時發出緋紅,然後不可置信地吞了一口口水。

眼看木已成舟,似乎沒有轉圜的餘地了,我心儀的陳湘宜馬上就要與這位高大壯碩的男同學做課堂示範。雖然說不一定會指向以強制性交示範,但上到現在第6堂課,除了第一堂課,有哪一堂課沒有男生在課堂上射精!回顧以往的經驗,今天下課前,我心愛的陳湘宜就要被這個猛男幹得希哩嘩啦的,搞不好陰道被搞得鬆垮垮不算,子宮裡面還會被灌滿腥臭的精液!看他肉棒的尺寸,大概能射出我兩倍以上的量,要讓老師懷孕也輕而易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