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刑法課
「老師,我反對!」我得理不饒人又說:「老師,下體分泌出黏液,不一定就代表性慾的反應;除非實驗證明男性陰莖能因為老師陰道的濕潤而輕易地進入老師的陰道,並且老師陰道的濕潤是有助於性交的,我才願意相信接吻確實能引起性慾;否則光是下體濡濕跟誘發性慾似乎沒有邏輯上的必然性。」
由於陳湘宜一開始便是站在捍衛女權的那一方發言,此刻為了捍衛自己的論點,也只好硬著頭皮接著接下來的驗證。
她無奈地躺在講台上,雙腳微張,示意要我試試能不能輕易地將陰莖插入她的陰道。
雖然我很想儘快享受到跟老師性器結合的歡愉,卻又不禁心忖道,如果我陰莖一插進她的陰道裡面,她就宣佈驗證完畢、不讓我再玩呢?於是我假裝性愛新手般地笨拙,一邊假裝不得其門而入地東戳西戳,還一邊利用戳弄的動作趁機對著老師的完美下體打著手槍;偶爾輕輕頂到她的肛門,偶爾又只用龜頭撩撥她的陰蒂和小陰脣,而不乾脆地插入,這幾下則讓她的淫水又汩汩地分泌了出來,在陰部間氾濫成一小泓春水。
隨著我的捉弄,她原本想要催促我動作快一點的小嘴也只微張了些,看來似乎也不太討厭我這樣玩她。不過我心想,最後還是要證明她的觀點是對的,不能給她難堪,於是我便還算配合地只玩了幾下,就把陰莖「噗滋」一下頂入了她的深處,讓她因為男性的填滿而微發出哼聲。
我怕她突然中斷這個過程,不等她接話,我就自顧自地插弄了起來,只聽到她微弱地發出幾個氣音,似乎要開口中斷我的抽插。她還微慍地張大雙眼瞪著我,用眼神示意我不要再幹她了,還拚命地搖甩著頭,看來是真的想中斷這次性交。
我一不作二不休,既然是要證明女性因接吻分泌的淫液足以便利性交的進行,我便用盡全力證明了這個觀點,狠狠地在一分鐘之內就抽插了老師6、70下,直到再也忍不住情緒的高昂,終究還是緊抱住她渾圓軟嫩的可愛小屁屁,在她初經人事的少女身體內再次射精。看她那被幹到無法完整說出一句話的無助,和無奈地被男人射精在陰道內的窘樣,真是令人滿足。
她吃力地爬了起身,有點無奈、又算不上生氣地對我扁了扁嘴,接著雖然左手五指緊閉貼住胯下、摀緊陰戶,卻還是無力地邊讓精液和淫水由指縫間溢出、撒下滴滴水漬,邊走向講台中央向全班道:「大、大家都看到了,因接吻而產生的生理反應,足以便利男女間的性交。你們看,小平剛剛跟老師交合的過程,是不是比之前順利,甚至幹到老師說不出半句話?那就足以證明接吻是足以誘發性慾的,強吻檳榔西施案的那個判決應該全盤否定!」
「今天課上到這裡,大家下課。」以往她下課時間也不會刻意看我一眼,然而經過今天的幾番曖昧,她果然有意無意地,在下課時間回答同學問題時偷偷瞟了我幾眼,一副欲言又止的可愛模樣,不過我都裝作不知道。今天陳湘宜臨時決定要帶全班校外教學,要旁聽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的一個刑事庭審判,而陳湘宜更擔任了原告的辯護律師。沒想到她連台灣的律師執照都有,真是出乎我意料。
這個庭要審判的是一個轟動全國的大案子,當事人之一,被告顏家儀,身世顯赫,其父親顏青彪因為綁架宗教領袖林莫娘,因而獲得近千億贖款,成為中部地區首區一指的富豪,並且顏青彪也是中央民意代表,暗地裡更是中部黑道幫派的精神領袖。
本案被告顏家儀,被控強制猥褻與他同校的高中校花蘇鈺涵,他請到了國內最負盛名的失意政客─無良律師蘇迎貴為其辯護,一審在地方法院獲得了無罪的判決,舉國譁然,檢察官提出上訴。今天我們旁聽的就是這案子。
下午兩點整,我們全班擠進台中高分院的旁聽席,屏氣凝神地關心這個令人髮指案件的審訊過程。
審判長開場揭示:「針對檢察官的上訴,本庭要釐清幾個爭點:第一,顏家儀雖然搞大蘇鈺涵的肚子,然而顏家儀並沒有強制性交或強制猥褻的行為,頂多只是公然侮辱;第二,其他共同被告強制罪成立,檢座並無異議;第三,掰開蘇鈺涵陰唇的該被告強制猥褻罪成立,檢座亦無異議;本案中並無任何人構成強制性交行為,檢座僅對控告顏家儀強制猥褻被駁回的部份提出上訴,合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