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口述




你知道,那場談話,我真輸得好慘,眼看著蔣哲從我們兩個女人之間灰溜溜地走了之後,秦如芸很大方地指著一把椅子說:「坐啊!」我當時已是氣焰全無,只是機械地按著她的招呼去坐,談起來之後,我才發現,我根本不是她的對手。她時而勸解,時而威脅,時而哭訴,總之,一句話要我放了蔣哲,她能給蔣哲幸福,當時的局面完全是我被動。只記她說的最損的一句話是「大姐,你有文化可你不懂得男人,你不知道男人喜歡什麼。」秦如芸看我的眼神和她說的那些話,是我長這麼大受的最嚴重的一次傷害,以致這傷害從那天起終身伴隨著我,像件你必須時刻穿著,但又永遠洗不乾淨外套,這件污漬的外套就這麼光天化日之下,讓我自慚形穢。我前半生建立起來自信,被打得粉碎。你知道,那些日子,我每天都泡在自責的深淵。我害怕見所有的人,自卑到不論幹什麼都認定我搞不好。好像每天都在不停地道歉,夜深的時候,我甚至覺得我活著都是一種羞辱。

我終於熬不住了,同蔣哲辦理了離婚手續,只是那些天,我突然特別地渴望親情,我最後想,我什麼都丟了,也不能把親情丟了。再沒有親情支撐,我可能要活得豬狗不如。我提出,離婚可以,女兒歸我,其實這麼多年,我一天到晚地忙自己的事,女兒基本是蔣哲帶大的。琴琴也是跟他爸爸最親,在那些天,琴琴就像我生活中的一根救命稻草,我就動員她,哎!怎麼說呢!琴琴答應跟我還是蔣哲做的工作。在離婚這事上,蔣哲一直覺得有負於我,我知道他一定捨不得琴琴,但是他是盡量滿足我的要求吧。離婚不到一年,蔣哲就和秦如芸結婚了,現在他們過得不錯,又生了個兒子。

離婚那年我38歲,正是女人最尷尬的年齡,我重新佈置了房間,每天只有琴琴在的時候,我正正規規地做頓飯,琴琴要是去奶奶家或他爸爸家,我連自己給自己做飯的心情都沒有,不在家吃,也不想一個人到外面吃。自己就靠在沙發裡一邊看報紙一邊吃點亂七八糟的零食,晚上就過去了。以前,沒離婚的時候,跟誰來往我都沒顧忌,跟誰說話我都特隨意。一個辦公室的同事,還有朋友,說什麼黃段子也不忌口。到哪兒去玩也不顧忌,可這一離婚就不一樣了。和男同志打交道,你沒覺得怎麼著呢,他那兒先有想法了。飯桌上同事間說說辦事也得特小心,弄不好就誤會了。而且還淨碰見受氣的委屈事,我這才發覺,整個社會對離婚女人還是挺歧視的。再加上以前覺得沒什麼,現在就覺得委屈的事特別多。我那顆心變得又敏感又脆弱,最後連社交的勇氣都沒有了。一下班就想關在自己家不出來。

我爸媽看我這樣,特別心疼,就發動親戚朋友給我介紹對象,不介紹不知道,一介紹嚇了一大跳,那些介紹來的男人要不就特老,50歲左右。要不就渾身怪癖,要不就奇醜無比。每次見完了,我心裡都難受半天,每到這時,蔣哲對我的好,就特別清晰地浮現在我的記憶裡,蔣哲永遠給我溫暖的感覺,沒有了他,再看見這樣一群傢伙,我的心就覺得特別涼。我爸媽看這樣,整天歎氣。說也是,這40歲往上的男人要靠介紹肯定沒什麼好的了。再後來,我就拒絕再去見面,我打定主意守著女兒自己過算了。

後來的事情是怎麼發生的,好像是過了一年。有天祝駿給我打電話,說約了幾個同學還有幾個從外地進京闖的商界朋友,要一塊聚聚,要我過去,祝駿自上次那次和我談話之後,他老覺得對不住我,替蔣哲瞞著騙了我那麼久,離婚的一年裡,他經常給我打電話,有什麼事老叫著我,我知道他的一片好意,但事已至此,我跟祝駿還能計較什麼呢?聽他叫我,我先沉默了一下,祝駿就知道我顧慮什麼,立刻說:「蔣哲不來。」

那天晚上,祝駿約在北京城東一個很有名的酒吧,說酒吧,那地方特大,而且老那麼暗暗的黑色。我和祝駿他們幾個同學來過幾回,感覺氣氛和我的心情還符合,至少呆在裡面不覺得太難受。那天來的人好像特別多,一圈人坐得擠擠的,祝駿先介紹了一個什麼台灣公司的老總,叫吳豪格,說今晚就是他請客。初來北京想多認識點朋友。我看那人,胖胖的,但沒有啤酒肚,穿一套高級西服。臉上一直露著謙和的笑容。後來我們就玩了一種吳總介紹給我台灣小青年常玩的鬥酒遊戲「大冒險講真話」,就是用石頭剪子布先對輸贏,然後大家問輸的人:要「大冒險還是講真話」?要是選大冒險,這夥人就讓你幹一件特尷尬,平時根本不敢做的事,要選說真話,就問你一句特隱私的話,要你說真話回答,如果不能做或不能說,就罰酒。這遊戲挺刺激的,那天晚上我們大呼小叫地玩得特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