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姦
這樣一晃,一年又過去了。今年5月份,我突然收到來自加拿大的一封信,是我久沒消息的丈夫寄來的。信中說,兩年前,他在加拿大因打工太疲勞,在一次深夜回家路上,被過路的汽撞到了,因為當時簽證已過期,是用別人的醫療保健卡住醫院,由於傷到大腦,他的記憶一度喪失,直到現在才完全恢復。現在他已經拿了加拿大公民證,叫我立即申請去加拿大和他團聚。
當我拿著這封信去找李先生時,他窘態畢露,他承認說:「對不起,映梅,你丈夫同別的女人同居是我編出來的,你上次打電話去的那個女人,只不過是我家的保姆。因為我太喜歡你,所以不得不利用她來欺騙你。其實我的確不知道你丈夫住院的消息。我也以為他另有新歡。既然現在他要接你去,我即使再喜歡你也不敢再留你了。只要你想去,我一定盡量找關係幫你辦理移民手續,所有的移民手續費和律師費由我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