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和妹妹




父親開出的條件是一棟房子及五百萬(這個條件在當時的年代已經是不得了了),兒子歸他,女兒歸母親,不接受的話一毛錢也拿不到,母親百般的無奈,唯一的要求是兩個孩子都歸她,父親本來堅持不肯,可能是那女人的蠱惑,答應了她的條件,兩人便離了婚。

事后母親變得自暴自棄,常與朋友出去飲酒作樂,直到她一位好友在好心的安慰勸導下,才步入正常的生活,她這位好友我都叫她江姨,如果沒有她,往后的日子不知道會變得如何。